关于“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 继续教育学习平台上线的公告

2023-04-27 16:14:53 培训内容管理员

各有关单位及学员:

按照省住建厅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要求,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将和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延期复核剥离,成为两个独立事项。根据国家、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要求,我们紧扣建设行业和企业发展的需求,秉持多元化课程发展理念,积极推动“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体系改革的相关工作,我中心在自有的“南京市建设领域教育培训综合平台”上开设了“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继续教育一站式学习专栏,现已通过省、市建设主管部门评估批准(附件1),同意即日上线。

凡已持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16个工种(附件2)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学习结束后在线自动生成电子学时证明。该继续教育电子学时证明,将作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延期复核的必备条件之一。具体报名学习方式详见我中心“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操作手册(附件3)。

    因我中心目前学习平台与省住建厅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延期复核系统仍处于试运行阶段,参加学习者应持有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且在证书有效期截止前不少于四个月。待正式运行后,即可在证书有效期前,自主合理安排时间,进行常态化的学习。

学习完成后,学员还需向发证机关申请办理证书延期申报手续,具体办理方式如下:

方式一:您可按“就近就便”原则至我省任意一家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携带本人身份证、3个月以内二级乙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等材料,在考核基地工作人员指导帮助下完成证书延期复核申报,上报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书延期审核。

方式二:您可通过手机下载安装“苏服办”APP,登陆后选择“住建领域安管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应用小程序,上传3个月以内二级乙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等材料,完成证书延期复核申报, 上报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书延期审核。(“苏服办”APP申报方式以及具体开通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服务热线:4009283558-2




附件:1、图片关键词附件1:苏建注函【2023】58号.doc

       

       2、图片关键词附件2: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南京市城建职业培训中心)工种一览表.doc

       

      3、图片关键词附件3: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继续教育学习平台操作手册.doc

 

南京市城建职业培训中心

2023年4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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